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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7日讯(通讯员 祝隽 雪芹 黄静 记者 陈咏)记者7日从扬州警方获悉,5日,扬州市邗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方巷中队民警,在邗江区槐泗镇邵伯湖边将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的网上在逃人员侯某某抓获。据悉,侯某某是今年5月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进入公诉阶段时玩“失踪”,至落网已经“失踪”了近3个月。
抽血送检
警方通报,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邗江警方先后两次查获侯某某酒后驾驶,且为无证驾驶。交警经过血液抽样检测确认,侯某某两次酒后驾驶均系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案发后,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对两起醉驾案件进行并案处理。后案件进入公诉阶段,侯某某将面临法律严惩。
嫌疑人落网
谁料,今年5月,案件被移送至检察机关进入公诉阶段时,侯某某竟玩起了“失踪”,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被依法列为网上在逃人员。8月5日下午4点多,案件迎来转机,该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整治行动,邗江交警大队方巷中队交警巡逻至邵伯湖边一处大堤道路时,交警毛侃一眼就认出了路边停靠轿车的车牌号:“这好像是网上在逃人员侯某某的汽车,车牌号没变,我们上前看看。”交警靠近后,发现侯某某正躺在车内休息,迅速上前将其抓获。
侯某某到案后,对自己取保候审期间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侯某某坦白,由于自己不懂法,认为只是喝酒后驾车并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不是什么大问题。另外,他一直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只要自己不接电话,公安机关找不到自己,这件事就算过去了。目前,侯某某因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工作,存在弃保逃逸行为,将面临更加严重的处罚。得知这个消息,侯某某深感后悔。目前,案件已进入公诉阶段。
警方称,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逮捕一样,都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有什么后果?根据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警方提醒,弃保逃匿不仅难以逃脱罪责,量刑时可能会被加重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经传唤没有正当理由多次、长期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将其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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